****-****年玉溪卷烟厂筒类设备清洗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的委托,对“****-****年玉溪卷烟厂筒类设备清洗”(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开标日期、地点及公证机构
1.日期:****年5月**日9时**分
2.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号红塔集团商务楼5楼***评标室
3.公证机构:云南省玉溪市国立公证处
*、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规范的评审,并按照评标办法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审结果:
第*中标候选人:**************
全费用不含税包干单价(元):详见附件。
增值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服务期限:自****年7月1日起至****年6月**日,合同*签*年。合同执行每满**个月,甲方有权按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且项目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招标人上级或行业对该项目进行调整的,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范围或解除合同。
服务质量承诺: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次性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提供的清洗剂无毒无害,所使用的清洗剂应符合**/****-****烟草设备、中转器具用洗涤剂卫生标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对烟焦垢、蒸汽水垢、管道粘附的料垢有很好的清洁作用,对设备无腐蚀。
第*中标候选人:***********
全费用不含税包干单价(元):详见附件。
增值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服务期限:自****年7月1日起至****年6月**日,合同*签*年。合同执行每满**个月,甲方有权按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且项目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招标人上级或行业对该项目进行调整的,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范围或解除合同。
服务质量承诺: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次性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提供的清洗剂无毒无害,所使用的清洗剂应符合**/****-****烟草设备、中转器具用洗涤剂卫生标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对烟焦垢、蒸汽水垢、管道粘附的料垢有很好的清洁作用,对设备无腐蚀。
第*中标候选人:************
全费用不含税包干单价(元):详见附件。
增值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服务期限:自****年7月1日起至****年6月**日,合同*签*年。合同执行每满**个月,甲方有权按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且项目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招标人上级或行业对该项目进行调整的,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范围或解除合同。
服务质量承诺: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次性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提供的清洗剂无毒无害,所使用的清洗剂应符合**/****-****烟草设备、中转器具用洗涤剂卫生标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对烟焦垢、蒸汽水垢、管道粘附的料垢有很好的清洁作用,对设备无腐蚀。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公示期限:本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年6月6日至****年6月9日)。
*、异议受理: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可向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提出(当面递交或发送原件扫描件)。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号
招标代理机构:**********
执行机构:***************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号(春城路和拓东路交汇口)世博大厦**楼
联系人:**、丁恒升、郭子雄、高扑莲
发布时间:****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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