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临新区幼教中心设备采购变更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州市东临新区幼教中心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八章评审办法第二条综合评分标准技术评分中:七、音频处理器内助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内嵌软件的功能满足以下功能要求的,每满足一项得1.5分,共6分: 1.场景管理:支持场景保存、上传、下载功能 2.语音跟踪:RS232摄像机控制端口,可以实现摄像机跟踪功能 3.中控命令:可以支持中控命令控制 4.混音功能:可以支持自动混音及矩阵混音功能模块 评审依据:提供产品软件证书复印件以及软件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变更为七、音频处理器内置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内嵌软件的功能满足以下功能要求的,每满足一项得1.5分,共6分: 1.场景管理:支持场景保存、上传、下载功能 2.语音跟踪:RS232摄像机控制端口,可以实现摄像机跟踪功能 3.中控命令:可以支持中控命令控制 4.混音功能:可以支持自动混音及矩阵混音功能模块 评审依据:提供产品软件证书复印件以及软件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已最新上传的澄清文件为准,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最新澄清的招标文件。 3、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抚州市东临新区东临公路*里岗乡东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抚州市东乡区城东物流园**栋*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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